2002年上慕道班时印象与影响最深的是牧师的自由论:上帝有百分之百的主权;“人”有绝对的自由,只是“人”必须为自己的自由负百分之百的责任。有些事我可以不去做、有些困难我可以不面对,有些答案我也可以不知道。只是最后选择了“不可”,就必须承担后果。
其实,我可以减少工作量,但是我没有。不是为了金钱,而是为了不让更多的人/学生失望。
其实,我可以用现有的筝独奏曲作为群筝合奏的乐曲,但是我没有,为了实现心中的艺术理念。
其实,当我发现演奏者和乐曲无法融合时,我可以用不换乐曲,但是我没有。虽然我每写12小节的音乐就需要用三个小时,我还是坚持。
其实,面对突如其来的政策改变,而所造成的青年节比赛的参赛人数不足时,我完全可以漠视,但是我没有,还不停地鼓励学生,希望他们不要放弃理想。只要他们招募足够的人员,就算是白丁,我也会尽心尽力协助他们,给自己增加忙碌与烦恼。
其实,这一切的忙碌与烦恼都自找的。既然选择了,就必须承担。